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中医药科技工作会议的通知

中国好中医 268 2023-12-21 08:24:45

国中医药办发〔200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直属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明确“十一五”期间中医药科技工作思路,部署相关工作,我局定于2006年11月8—10日在北京召开全国中医药科技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总结十年来中医药科技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十一五”中医药科技工作。
    2.表彰中医药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
    3.交流中医药科技管理工作经验。
    二、会议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2006年11月8日全天。
    2.会议时间:2006年11月9—10日。
    三、会议地点
    北京广西大厦(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电话:010—67796688)。
    四、参会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领导及科技管理负责人;部分中医药高等院校、省级中医药科研院所和中医医疗机构科负责人;部分中药企业负责人;局内各司办和局直属单位代表等(附件1)。
    五、会议其他事宜
    1.与会代表食宿费用由会议负责,交通费请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2.按会议回执接站。乘坐飞机的请注明航班号,乘坐火车的请注明到站地(北京站或北京西站。北京西站到达的代表请于北二出口出站)。
    3.在京代表请自行前往。
    4.请与会代表务必于10月31日前将回执反馈我局(附件2)。
    六、联系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   邱岳
    联系电话:010—65914970       
    传    真:010—65930673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全国中医药科技工作会议回执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中医  科技  会议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10月24日印发
校对人:邱  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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