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3556号建议的答复

中国好中医 179 2023-12-21 09:12:46

国中医药建字〔2020〕145号

张家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北方道地中药材种植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精神,持续推动中药种植业创新发展。

  一、大力扶持道地中药种植,多措并举优化中药材种植布局

  针对中药材产业发展短板和中药材品种生长年限不一等实际情况,我局坚持“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相结合”,坚持“宏观布局引导和具体技术指导相结合”,坚持“道地品种引领和品质质量提升相结合”。

  一是优化中药材产业布局,促进中药材向最佳生产区域集中。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引导各地整合资源,依托规模化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加快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高中药材绿色生产水平,促进中药材向最佳生产区域集中。

  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支持道地药材规范化生产。我局积极组织行业专家编写《中药材生产加工适宜技术丛书》《十四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药材精准扶贫技术丛书》,指导各地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组织编写了56项“中药材生产种植技术规范”,已经开始面向行业进行意见征集工作,目前正进行修改完善。针对部分贫困地区发展中药材产业缺少规划,盲目种植的问题,在中药材产业扶贫基线调查基础上,发布《贫困地区生态适宜种植中药材推荐目录》,指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合理有序种植。

  三是积极推进“定制药园”建设。鼓励饮片生产企业通过定地点、定品种、定用户、定质量、定机制等方式,与种植户和医院形成相对稳定的关系,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优先采购“定制药园”相关中药产品(中药饮片、中成药)。

  四是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政银担”、“公司+基地+农户”和东西部协作,通过多元化信贷产品,从客户准入、利率定价、担保措施、信贷规模、资金供应、办贷效率等方面给予中药材种植产业差异化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北方地区开展试点。

  五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一直十分重视黑龙江等北方省份中药产业发展。通过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了黑龙江林蛙(哈士蟆)生态养殖规模化建设,推动了甘肃、河北、天津等省市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及大品种先进制造技术标准验证与应用方向多个项目发展。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针对促进黑龙江等北方省份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在编制“十四五”医药产业规划中充分考虑推动包括黑龙江等北方省份在内的中药产业优势区域发展工作,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发挥好已支持的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大品种先进制造技术标准验证与应用方向等项目作用,为道地中药材生产提供标准化服务。推动中药产业集聚区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区域医药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二、全链条推动中药种植业创新发展

  一是自2011年起,我局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支持全国31个省(区、市)的2564个县开展中药资源调查,摸清中药资源本底,并初步建成中药资源保存体系,在20个省(区)建设了28个繁育基地,实现对120种中药材的种子种苗进行繁育生产;在四川、海南建成2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保存普查中收集的种子种苗1.4万多份,并建设了31个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圃、1个现代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中心、28个省级中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中心、65个监测站的监测体系。

  二是我局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制定《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加强种子种苗源头管理,严格规范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保障中药材质量,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下一步,将加快推进《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发布。

  三是大力实施中药标准化项目。2015年7月,我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中药标准化项目。支持101种中药饮片和59种中成药开展从种子种苗、中药材、中药饮片到中成药的全过程质量标准体系研究,同时开展中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从种子种苗、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及流通使用等全链条质量控制,推动中药质量提升。

  四是国家药监局鼓励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生产的监督管理,国家药监局正加快《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即“GAP”)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制修订工作。新修订的GAP要求企业建立中药材生产质量追溯体系,保证从产地和地块选择、种子种苗选育、农兽药使用、采收期确定、产地初加工以及储运、包装等全过程关键环节可追溯,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追溯体系;强调对中药材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管理,同时重视全过程细化管理,树立风险管控理念;以高标准、严要求作为GAP 修订的出发点,兼顾中药材生产现实和当前技术水平;立足中医药特点和传承,鼓励采用适用的新技术,并对环境保护和动物保护提出明确要求。

  三、积极开展中药种植业全过程技术人才培育工作

  一是建立中药种植服务指导网络。在国家层面,依托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指导中心,在省级层面,发挥农业服务中心、中药原料质量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中心(站)作用,在良种选育、田间管理、规范采收、产地初加工等方面开展培训和指导。

  二是组建专家队伍。成立了全国中药材产业专家指导组,选聘了相关领域多位专家,进行具体技术指导,帮助解决中药材种植的技术问题。专家组编制100种《中药材生产适宜技术》系列丛书,指导各地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

  三是开展技术培训。依托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指导中心和全国农技中心分片区组织开展了基层中药材生产技术骨干培训。在362个有关县开展中药材生产技术交流与培训,累计培训了18余万人次。我局还通过专项资金支持22个省举办中药材技术骨干培训班。

  四、大力推动中药现代化创新发展,走信息化数字化发展之路

  一是高度重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自“十一五”以来,我局专门制定《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规划》,引导中医药行业开展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通过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在云南、四川、甘肃等省的59个县开展中药材全过程追溯建设试点,建立了中药材信息化追溯体系,提升中药材种植质量。通过实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初步构建全国中药资源普查信息管理系统以及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与技术服务系统,探索建立中药资源普查长效机制,实时掌握全国各地中药材产量、流通量、质量和价格的变化情况,逐步解决中药产业发展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二是高度重视中医药相关文化宣传。自2007年以来,我局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已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成功举办了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民众健康素养”等系列活动,使全国人民进一步了解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目前已在全国31个省(区、市)设立了81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在弘扬中医药文化方面的作用,提升中医药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是积极组织产销对接。2016年以来,我局先后在黑龙江、吉林等22个省(区、市)组织30余次中药材产业发展推进活动,深入推广了“医疗机构+中药企业+合作社”、“中药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促进各地中药材产销对接,产生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北方地区已有相关工作基础,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委,大力发挥科技对中药材种植产业的驱动作用,加快制定道地药材目录,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并对北方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给予重点关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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