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示拟新增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中国好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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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09:03:50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新函〔2015〕247号)要求和专家评估意见,我局拟确定山西中医博物馆等5家单位(名单见附件)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8年5月17日至5月24日)。
在此期间,有异议者请将意见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署名反馈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新闻办。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编:100027)
邮 箱:xinwenbangongshi@126.com
联系人: 米齐悦 赵瑶琴
电 话:010-59957798 59957624
传 真:010-59957627
附件: 拟新增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附件: 拟新增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序号 |
省区市 |
申报单位 |
基地名称 |
1 |
山西 |
山西省中医院 |
山西中医博物馆 |
2 |
浙江 |
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 |
浙江胡庆余堂中药博物馆 |
3 |
山东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山东省中医药博物馆 |
4 |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 |
5 |
山东宏济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宏济堂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