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的通知

中国好中医 191 2023-12-21 09:01:09

国卫办医函〔2016〕14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做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了相关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栏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请参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问题及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胡瑞荣、王毅
    电话:010-68791885
    传真:010-68792963
    邮箱:bmaylzyc@163.com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孟庆彬
    电话:010-59957680
    传真:010-59957684
    邮箱: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重点任务及服务流程图.docx
567c658a6d6133e82f27a62a5b348b1c.docx (56.55 KB)
附件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docx
8c3a5877b1ef16d8733860d69b5dd600.docx (78.87 KB)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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