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和脑血管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的通知

中国好中医 162 2023-12-21 09:01:09

国卫办医函〔2016〕14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做好慢性疾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了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和脑血管疾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栏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请参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问题及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胡瑞荣、王毅
    电话:010-68791885
    传真:010-68792963
    邮箱:bmaylzyc@163.com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孟庆彬
    电话:010-59957680
    传真:010-59957684
    邮箱: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和脑血管疾病分级诊疗重点任务及服务流程图.docx
056fdc7f36d972e2f66eb6d135808505.docx (56.79 KB)
附件2.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docx
e1d7a524e2f43af459e0d486f75d8fe7.docx (44.95 KB)
附件3.脑血管疾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docx
086b367e52590b93424f65f63a25568e.docx (109.04 KB)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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