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第21号)

中国好中医 214 2023-12-25 08:06:27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和《关于药品GMP证书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安函〔2011〕269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要求,现予公布《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第21号)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21)

序号

企业名称

认证机关

认证范围

现场检

时间

检查员

名单

原GMP

证书号

GMP证书延续时间至

1

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组人干扰素α-2b凝胶。

2012年6月27日-28日

金 斌、涂旭光、李 涛

I4317

2013年12月31日

上一篇:安徽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80号
下一篇: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公告(2012年第14号)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