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名中医赵继福带“名中医走基层”队伍走进吉林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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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4 / 24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和《关于药品GMP证书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安函〔2011〕269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太和县医用氧气厂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要求,现予公布《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第9号)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9)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认证机关 |
认证范围 |
现场检查时间 |
检查员名单 |
原GMP证书号 |
GMP证书延续时间至 |
1 |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原料药(薄荷脑、薄荷素油) |
2011年11月1日-3日 |
陆慧晶、胡士高、李有军、金阳 |
皖H0198 |
2015年12月31日 |
2 |
太和县医用氧气厂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医用氧(气态) |
2011年11月15日-16日 |
祁雷、夏雷、刘丽、贺年 |
皖H0190 |
201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