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中国好中医 177 2023-12-21 09:00:47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6〕171号)要求,经过申报单位自评、各省评估推荐、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查,遴选出169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包括86家复审单位和83家新申报单位,名单见附件)。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示范单位建设质量,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协商同意,决定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中国中医药报对169家候选示范单位进行公示。请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当地政府网站或省级报纸对169家候选示范单位中本省(区、市)推荐的候选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并于1月15日前结束公示工作,将公示结果(公示报纸或网站公示页面打印页)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或妇幼健康服务司、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崔  涛  王  瑾

联系电话:010—59957685    59957686

传    真:010—59957694

附件
2016年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名单.doc (39.50 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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