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的公告

中国好中医 168 2023-12-21 08:59:42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评选表彰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16〕86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和评审,并报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授予丁樱等60人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10)59957642 59957645
    传 真:(010)59957648 
    电子邮箱:xtc407@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100027)

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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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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