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确定2011年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单位的通知

中国好中医 198 2023-12-21 08:42:41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4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1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1〕76号)要求,我局对各地等额申报的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遴选单位进行审核,确定了项目单位名单(见附件,分省印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认真按照项目工作任务方案(另行印发)和我局关于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的具体要求,会同本地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务求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二、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工作任务方案要求和项目建设计划进度,开展设备采购等工作,强化预算约束,规范加快预算执行,保证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对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项目的建设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四、项目完成后,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要及时会同财政部门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分别报送我局和财政部。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医政司基层服务管理处。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严华国 王琳琅
    电 话:010—59957795 59957692
    传 真:010—59957693

    附件:2011年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单位名单(分省印发)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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